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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挂牌申请时,应递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2-05-15 13:43:43   浏览次数: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于:2012-05-15   阅读:2912次

产权持有人转让所持有的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转让方的资格证明;
(2)产权权属证明;
(3)出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4)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
(5)出让标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产权出让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6)出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文件;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应当提交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的相关材料,涉及职工安置的,应当同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决议;涉及金融企业债权的,应当附送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债权处理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