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多岛海东侧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岚山区多岛海东侧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HYCR2024001 | 挂牌价格 | 1257.93万元 |
标的类别 | 海洋产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16 08:00:00 |
项目状态 | 交易完成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6-12 |
所在地区 | 日照市岚山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2024001 | 日照市岚山区多岛海东侧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1257.93万元/25年 | 1257.93万元/25年 | 2024年5月16日至 2024年6月12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局 | |||
机构地址 |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501号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日照市岚山区多岛海东侧1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日照市岚山区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游憩用海(旅游娱乐基础设施用海) | |||
用海方式 | 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 | |||
宗海面积 | 总面积10.6453公顷 其中:非透水构筑物面积为4.3787公顷; 透水构筑物面积为5.2176公顷; 港池面积为1.0490公顷。 | |||
出让年限 | 25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35°05′19.364″ 119°19′46.762″ 2. 35°05′06.592″ 119°20′01.577″ 3. 35°05′10.034″ 119°20′06.918″ 4. 35°05′03.657″ 119°20′14.101″ 5. 35°04′56.621″ 119°20′03.825″ 6. 35°04′57.438″ 119°19′59.951″ 7. 35°05′00.870″ 119°20′04.438″ 8. 35°05′18.770″ 119°19′45.810″ | |||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海域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多岛海景区东侧,该海域尚未确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2.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费用人民币27.55万元、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用人民币9.6万元; 3.受让方按照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 | |||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 | |||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日照市岚山区多岛海东侧1号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1257.93万元/25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受让方;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挂牌公告期间,海域竞买人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域相关情况的可到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局申请调阅有关资料,有需要进一步勘察海域现场的,可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2.受让方确定后,应与出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受让方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海域使用申请书、依法用海承诺书、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局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日照市岚山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领证。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规定时间内受让方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缴纳海域使用金及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或未及时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3.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期内原海域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缴纳款项的1‰缴纳滞纳金,延期缴纳海域使用金超过2个月的,由日照市岚山区海洋发展局报经日照市岚山区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海域使用权人承担。 在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过程中,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受让方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不得改变海域用途,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 5.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6.拟出让海域使用权包括已经建成0.2097公顷非透水构筑物-多岛海环境改造工程东侧挡砂堤工程的海域使用权,受让方须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多岛海环境改造工程东侧挡砂堤工程建设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补偿。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4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7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37003010074248901),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港口经营和旅游经营的法人单位。 2. 失信被执行人、在日照市范围内存在拖欠海域使用金的企业、两年内因违法用海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竞买人须取得邻近用海主体及后缘陆域经营方等利益相关者同意。 4. 竞买人须提交单个商业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一次性开具的200万以上(含200万)银行资金证明,并于网上成交后,向出让机构提供进场交易文件、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完成资格后审。不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报名参与并竞得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 | |||
四、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联系人 | 庄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79 | |||
邮箱 | sdlscqsff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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