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所属山场54亩15年期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4-01-18 09:00:00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035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所属山场54亩15年期经营权

7.5万元

7.5万元

2024年1月18日至

2024年1月26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所属山场54亩15年期经营权

所在地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

标的明细

标的四至

东至:林场柞树边

至:汪黄路边

西至:西崖小路

北至:北鞍口小路

坐   落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

土地权属

□国有             ■集体

土地性质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山场        

原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村西,拟转出面积约为54亩,拟转出期限为15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洪凝街道办事处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洪凝街道办事处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所属山场54亩15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机构

五莲县洪凝街道刁屋村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党员大会。

估价日期

2024年1月10日

估价结果(万元)

7.5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5

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后首付50000元,第十一年付25000元。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改变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乱挖乱采土石,不得建永久性建筑;

3、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元)

8000

交纳时间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或智慧柜员机转账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须于2024 年1月26日17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商银行洪凝支行;账号:9110111030242050001606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由洪凝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周东春

电话

0633-7956031

地址

洪凝街道办事处门口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