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许孟镇2017年冬暖式大棚三年期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04-19 11:34:56   浏览次数: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NCCQ24023

五莲县许孟镇2017年冬暖式大棚三年期使用权

30.6万元

30.6万元

2024年4月19日至

2024年4月28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许孟镇人民政府

住   址

五莲县许孟镇祥和街6号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许孟镇2017年冬暖式大棚三年期使用权

所在地

五莲县许孟镇东娄子村 

标的明细

坐   落

五莲县许孟镇东娄子村 

权属性质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标的分类

□动产      ■不动产

原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许孟镇冬暖式扶贫大棚位于许孟镇东娄子村南,占地25.35亩,建设有大棚共8个,每个大棚长80米,宽15米,高5.5米,每个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共9600平方米。设施齐全,可供种植蔬菜或林果。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许孟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许孟镇2017年冬暖式大棚三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

五莲县汪湖镇52个村的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

估价基准日

2024年4月16日

估价结果

(万元)

30.6

备案单位

五莲县农业农村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万元)

30.6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该标的用于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标的内设施,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金额

(万元)

3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4月28日16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700 1717 0080 5016 149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www.wlzhcq.com);报价时间:2024年     4月18日9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9日10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图片资料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经理

联系方式

电话

0633-533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