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07-03 10:00:00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170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6.9万元

6.9万元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1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所在地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

标的明细

坐   落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

权属性质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标的分类

□动产      ■不动产

原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大将沟村(占地面积约4941平方米:包括钢结构标准化车间2个,其中钢结构标准化车间Ⅰ,50m*21m;钢结构标准化车间Ⅱ,32.5m*23.5m;办公室面积84平方米,警卫室面积28平方米,配电室63平方米,车棚189平方米,卫生间62.5平方米,院落面积2701平方米)。拟转出期限为1年。已通过村民委员会确认,中至镇人民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中至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

估价基准日

2024年7月3日

估价(万元)

6.9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9

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后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该标的用于意向受让方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办公、产品开发、生产、仓储、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设施,如因意向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元)

6000

交纳时间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或智慧柜员机转账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须于2024年7月11日18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农商银行中至支行;账号:2630042794205000010665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由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中至镇党委驻地

联系人

申加芳

电话

1780633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