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2号土地4.08亩5年期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4-07-09 11:14:22   浏览次数: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242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2号土地4.08亩5年期经营权

1.02万元

1.02万元

2024年7月9日至

2024年7月17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2号土地4.08亩5年期经营权

所在地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

标的明细

标的四至

东至:地圲

南至:坊城村地边

西至:水泥路外1.5米处

北至:李洪会院墙南侧

坐   落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

土地权属

□国有               ■集体

土地性质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原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拟转出土地面积约为4.08亩,拟转出期限为5年。已通过村民委员会确认,汪湖镇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汪湖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土地5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机构

五莲县汪湖镇李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理事会议、党员大会。

估价日期

2024年6月24日

估价结果(万元)

1.02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经营期间不得建设房屋、建坟;不得在经营范围内挖沙、采石、采地下资源等行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经营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对外拍卖、转让、租赁该标的;土地用途为种植粮食或其他村委会允许种植的农作物,未经村委会同意,不得随意种植其他作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 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0.3

交纳时间

保证金定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7日交至汪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节假日除外。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由汪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五莲县汪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

5441067

地址

五莲县汪湖镇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