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驿站出租340平方10年期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08-16 11:02:20   浏览次数: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341

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驿站出租340平方10年期使用权

9.8万元

9.8万元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驿站出租340平方10年期使用权

所在地

五莲县杨家峪村

标的明细

权属性质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标的分类

动产      ■不动产

原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标的位于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拟转出面积为340平米,拟转出期限为10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驿站出租340平方10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

五莲县杨家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股东)代表会议、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估价基准日

2024 年8月16日

估价结果

(万元)

9.8

备案单位

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万元)

9.8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金额

(万元)

1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8月26日16时前缴纳至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户名:五莲县户部乡杨家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1563260104000612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潮河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由户部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萍

联系电话

0633-5401356

联系人

赵北明

联系电话

1356238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