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4424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原同俗服装厂楼800平方米1年期使用权 | 8.5万元 | 8.5万元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原同俗服装厂楼800平方米1年期使用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 | |||||
标的明细 | 坐 落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 | ||||
权属性质 |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 |||||
标的分类 | □动产 ■不动产 | |||||
原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标的位于青岛路北与滨河路东交汇处,共四层(一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面积800平方米;拟转出期限为1年。已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洪凝街道办事处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洪凝街道办事处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原同俗服装厂楼800平方米1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依据 | 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居理事会仪、党员大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估价基准日 | 2024年9月29日 | |||||
估价(万元) | 8.5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中标后一次性付清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该房屋用于意向受让方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办公、产品开发、生产、仓储、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设施,如因意向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900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须于2024 年10月24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商银行洪凝支行;账号:9110111030242050001606)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洪凝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地址 | 周东春 | |||||
联系人 | 0633-7956031 | |||||
电话 | 洪凝街道办事处门口南侧 | |||||
村联系信息 | 联系人 | 井建霞 | ||||
电话 | 135619338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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