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所属土地90亩3年期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4-10-17 00:00:00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430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所属土地90亩3年期经营权

8.1万元

8.1万元

2024年10月17日至

2024年10月25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所属土地90亩3年期经营权

所在地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

标的明细

标的四至

东至:222省道

至:厉家林子桥眼

西至:长兰河

北至:小古家沟土地

坐   落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

土地权属

□国有             ■集体

土地性质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原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村西222省道两侧,拟转出面积约为90亩,拟转出期限为3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洪凝街道办事处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洪凝街道办事处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所属土地90亩3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机构

五莲县洪凝街道小凤堂村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党员大会。

估价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估价结果(万元)

8.1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1

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后一次性付清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改变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只能用于耕地使用,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栽种树木,不得建永久性建筑;

3、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元)

8000

交纳时间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或智慧柜员机转账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须于2024 年10月25日17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商银行洪凝支行;账号:9110111030242050001606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由洪凝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街道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周东春

电话

0633-7956031

地址

洪凝街道办事处门口南侧

村居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汤荣健

电话

1356191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