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4438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东土地22亩3年期经营权 | 2.31万元 | 2.31万元 |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东土地22亩3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河道 | |||||
南至:后街头土地 | |||||||
西至:加油站 | |||||||
北至:公路 | |||||||
坐落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拟转出面积约为22亩,交通方便,拟转出期限为3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街头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地上原有附着物小麦2亩,受让方需付给原种植户2000元,小麦归受让方所有。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东土地22亩3年期经营权,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街头镇石门村理事会、党员大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2.31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3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地上原有附着物小麦2亩,受让方需付给原种植户2000元,小麦归受让方所有;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该标的不能用于工业生产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5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4年10月31日前交至石门村。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电话 | 0633-2956717 | ||||||
地址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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