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冬暖式玫瑰大棚2号棚10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12-25 09:46:38   浏览次数: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499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冬暖式玫瑰大棚2号棚10年使用权

9万元

9万元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冬暖式玫瑰大棚2号棚10年使用权

所在地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南

标的明细

坐   落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南

权属性质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标的分类

□动产      ■不动产

原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南,占地约2.25亩,拟转出期限为10年。已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于里镇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冬暖式玫瑰大棚2号棚10年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

五莲县于里镇于家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理事会议、党员大会

估价基准日

2024年12月1日

估价(万元)

9

备案单位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该标的用于意向受让方合法营业、生产、仓储、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设施,如因意向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0.6

交纳时间

保证金定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交至于里镇于家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然撤牌

交易方式

由于里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于里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五莲县于里镇驻地

联系人

郑女士

电话

0633-54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