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5153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土地3年期经营权 | 3万元 | 3万元 |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8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址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土地3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路 | |||||
南至:镇头地北河 | |||||||
西至:南沟水库下 | |||||||
北至:原苗圃地 | |||||||
坐落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 □建设用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拟转出面积约为25亩,交通方便,拟转出期限为3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街头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土地3年期经营权,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街头镇高朵沟村理事会、党员大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5年5月10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3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承包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承包期间,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党委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3、承包期间,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5、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9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定于2025年5月28日前交至高朵沟村。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街头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郑女士 | ||||||
电话 | 0633-2956717 | ||||||
地址 |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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