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6-07-02 00:00:00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6176

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35万元

35万元

2026年7月2日至

2026年7月10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申恒成

住   址

莒县碁山镇天宝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所在地

莒县碁山镇天宝村

标的明细

标的四至

东至: 水库以西100米

南至: 东西路以北

西至: 沟底以东

北至: 蓄水池以南200

坐   落

碁山镇天宝村

土地权属

□国有             ☑集体

土地性质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四荒地□其他      

原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莒县碁山镇天宝村,约36亩。拟出租3.5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承包期间,需保持土地原有用途 。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 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项目,交由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估价依据

估价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估价日期

2026年6月1日

估价结果(万元)

35

备案单位

 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经营;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人为采挖沙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村集体、原土地承包方、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7、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2026年7月10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账号:30208688000029)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收费标准

收取受让方成交金额的5%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方式

电话

0633-789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