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6176 | 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 35万元 | 35万元 | 2026年7月2日至 2026年7月10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申恒成 | |||||
住 址 | 莒县碁山镇天宝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 |||||
所在地 | 莒县碁山镇天宝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 水库以西100米 | |||||
南至: 东西路以北 | |||||||
西至: 沟底以东 | |||||||
北至: 蓄水池以南200 | |||||||
坐 落 | 碁山镇天宝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四荒地□其他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莒县碁山镇天宝村,约36亩。拟出租3.5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承包期间,需保持土地原有用途 。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 莒县碁山镇天宝樱桃园承包经营权 项目,交由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
估价日期 | 2026年6月1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35 | ||||||
备案单位 | 莒县碁山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5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须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经营;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人为采挖沙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村集体、原土地承包方、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7、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万元) | 2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6年7月10日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账号:30208688000029)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收费标准 | 收取受让方成交金额的5%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张经理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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