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严厉打击“假冒国企”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举报假冒国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的范围及表现形式
(一)范围
凡有假冒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行为均可举报。
(二)假冒国企主要表现形式
1.通过伪造企业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一)所列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
2.为注册假冒(一)所列国有企业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行为;
3.与(一)所列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4.其他与假冒(一)所列国有企业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对假冒国企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假冒国企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登记机关等基本信息、为假冒国企提供服务的黑中介信息,伪造材料证据、材料真伪鉴定结论,以及自身利益受到侵害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内部人员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便利的违规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假冒国企线索,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举报。受理举报方式如下:
1.举报电话:0633-7893789。
2.举报邮箱:sdlscqjy@163.com。
3.信函举报。收件名称: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件电话:0633-7893789;收件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1B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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