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暨日照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蓝产权”)是服务日照当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近期,我公司发现有利用蓝产权出具的挂牌信息对外虚假宣传、发行理财产品、误导社会公众的现象,为了防止相关机构和个人利用“蓝产权”名义进行不实宣传,误导社会公众,现声明如下:
(一)蓝产权从未参与发行、销售过任何理财产品、债务融资产品,亦从未为任何单位以“转让登记机构”的名义为任何融资产品进行过登记、备案。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蓝产权出具的挂牌通知书或招商信息发布公告等,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蓝产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二)蓝产权交易的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蓝产权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蓝产权并非“转让登记机构”,也从未以“转让登记机构”名义为其他社会主体的任何活动提供平台与渠道。
(三)蓝产权出具的挂牌结果、交易凭证是挂牌转让项目在蓝产权通过公开、规范程序完成交易的证明,记载项目挂牌时间、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买卖双方等信息。挂牌结果、交易凭证不得作为向不特定群体以理财名义进行销售、募集资金的凭证,更不得作为以“转让登记机构”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依据。
(四)对于涉嫌利用“蓝产权”名义给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曲解,甚至侵害蓝产权声誉,从事非法活动的相关机构和个人,蓝产权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涉嫌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633-78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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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