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QZC23008 | 秦楼街道高家岭村所属莒州路沿街C4C5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18.7947万元/年 | 56.3841万元/三年 | 2023年9月6日 至2023年9月12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高家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日照市济南路259号 | ||||||||||
机构类型 | 集体经济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秦楼街道高家岭村所属莒州路沿街C4C5房产三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日照市济南路259号高家岭佳苑小区北沿街 | ||||||||||
标的 明细 | 标的号 | 楼号 | 租赁面积(㎡) | 评估价格 (万元/年) | 挂牌价格 (万元/三年) | ||||||
1 | C4一二楼及C5二楼 | 417.66 | 18.7947 | 56.3841 | |||||||
合计 | 417.66 | 18.7947 | 56.3841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标的坐落于山东省日照市济南路北京路社区高家岭佳苑,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的,相关设施较完善。(具体标的内容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披露 |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该项目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合同中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抵扣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高家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批准内容 | 同意高家岭村所属莒州路沿街C4C5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56.3841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56.3841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该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对外转租;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在使用期间增设建筑、装修等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等)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7、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享有优先受让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号标的交易保证金为每标的人民币 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9月12日北京时间17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帐号:810200101421020152 )。 | ||||||||||
挂牌信息 | 挂牌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56.3841万元/三年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0633-789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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