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包头路以北、南昌路以地上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有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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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包头路以北、南昌路以地上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有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附属物
项目编号 LSSZC19187 挂牌价格 305.6万元
标的类别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4-17 12:44:50
项目状态 挂牌期满日期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于:2020-04-17   阅读:32767次

项目编号

评估价

挂牌价

挂牌时间

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包头路以北、南昌路以东地上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有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附属物

名称
































转让标的

标的

山东万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包头路以北、南昌路以东地上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有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附属物

山东省日照市

评估值












544.28

-

544.28




































标的

事项

2019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挂牌

自公告之日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

动态报价

挂牌截止日00

周期1.5分钟

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




























其他/

































保证金

(万元)

交纳时间17:00前截止)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书》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以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委托人对标的相关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按要求交纳报名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拍卖成交,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予以退回。如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竞买人可选择退回保证金或继续参加次轮拍卖。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不按期付清余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0633-7892179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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