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公交车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公交车 | ||
项目编号 | SWZC241060 | 挂牌价格 | 0.9726万元/吨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29 |
项目状态 | 交易完成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11-04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241060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公交车 | 0.9726万元/吨 | 0.9726万元/吨 | 2024-10-29至2024-11-04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23号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公交车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评估价格(万元/吨)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大型普通客车-电 | 10 | 0.5926 | 10 | ||||||||
2 | 大型普通客车-天然气 | 20 | 0.2000 | 5 | ||||||||
3 | 大型普通客车-柴油 | 44 | 0.1800 | 8 | ||||||||
合计 | - | 74 | 0.9726 | 23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标的包含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58辆【包括10辆中通牌LCK6122EVG3大型普通客车(燃料种类:电,电池品牌名称:淄博国利镍氢动力电池组)、28辆宇通牌ZK6108HGC大型普通客车(燃料种类:柴油)、10辆福田牌BJ6112C7MCB大型普通客车(燃料种类:天然气)、10辆福田牌BJ6112C7MCB-1大型普通客车(燃料种类:天然气)】;日照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有限公司所有的16辆【包括舒驰牌YTK6798HB,福田牌BJ6800U6AFB-1、中通牌LCK6802H-3、申龙牌SLK6750C3G、华新牌HM6740LFD5X等共计16辆柴油大型普通客车(燃料种类:柴油)】,由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后续手续车辆权利人配合办理。 报名请复制链接: 标的1:大型普通客车-电--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公交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8号【2024】14号党总支会议 | |||||||||||
批准日期 | 2024年 5月 29日、2024年7月23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10月22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博评资估字[2024]第063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0.9726万元/吨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9726万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未实际到现场考察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完成过磅称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转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过程中自行办理车辆处置、注销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完成标的过磅、称重、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墙体、周边设施损坏以及其他伤害的,修复和整平等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A.是 ☑B.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车辆标的状态为报废; 2、项目标的实际吨数以转让方要求和现场标的为准,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监督下对标的物进行过磅,最终成交额以实际过磅为准; 3、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博评资估字[2024]第063号《资产评估报告》。 6、看货联系人:臧家赞 联系电话:13606331324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23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1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0.005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 分钟 | |||||||||||
转让底价 | 0.9726万元/吨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655 |
标的图片
- 没有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