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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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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房产
项目编号 SWZC241166 挂牌价格 108.95万元
标的类别 实物资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25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4-07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41166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房产

108.95万元

108.95万元

2024-11-25至2025-04-07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日照市岚山区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房产

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权属证号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房产一套

房证字第31884号

108.95

10

合计

-

-

108.95

10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A.国资  □B.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项目标的为位于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 A4 房一套住宅房产,总层数为6层,项目标的位于第4层,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为35.23平方米,户型为四室两厅一一卫,西南朝向,架结构,用途为住宅。

2、该房产登记产权人为转让方退休员工,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该房产是由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全款购买,并委托该员工代持,实际产权归属于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3、房产已办理土地证,但需要产权持有人或委托人亲自前往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能取得复印件,目前暂未取得。

4、该房屋曾为岚山公司海口办事处用房,后被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借给第三人使用以冲抵个人欠款,目前该房屋被第三人非法占用,转让方将采取法律措施进行房屋清退,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成交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进行房屋清退。


报名请复制链接: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海口市面前坡钟山公寓房产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党委会决定事项通知

批准日期

2023年1月30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1月30日

评估报告文号

青天评报字[2023]第QDV253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108.95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8.95

价款支付方式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项目转让涉及的增值税税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  B.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5%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3、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青天评报字[2023]第QDV25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5、标的查看联系人:马修哲,联系电话:0633-8388076。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1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自动延牌按照 20 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6 个周期。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 分钟

转让底价

   108.95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经理

联系电话

0633-7892655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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