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所属车辆
围观数:标的名称 |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所属车辆 | ||
项目编号 | LSWZC25054 | 挂牌价格 | 0.88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7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03-21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5054 |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所属车辆 | 0.88万元 | 0.88万元 | 2025年3 月17 日 至2025年3 月 2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 ||||||
住 址 | 日照市东港区莒州路369号 | |||||||
机构类型 | 机关法人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所属车辆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 | |||||||
标 的 明 细 |
名 称
| 车辆识别代码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丰田牌GTM7200G | LVGBH40K38G063846 | 0.40 | 0.20 | |||||
丰田牌GTM7200G | LVGBH40K28G063675 | 0.48 | 0.20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可每标的单独受让,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3、该标的意向方须查看标的后并取得《标的查看证明》后方可报名,意向方须与《标的查看证明》上的名称一致;标的查看时间:2025年3月19日(周三),标的查看联系电话:0633-3011385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金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金丰评报字(2025)第001号 | |||||||
标的评估值 (万元) | 0.88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8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受让,也可每标的单独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2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完成车辆处置相关事项,过程中涉及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具有车辆的处理资质;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日内办理完毕资产交接手续,完成车辆处置相关事项,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8、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每标的0.2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 易有限公司 账号:60390148551008800057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 照分行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__0.01_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 分钟 | |||||||
转让底价 | 0.88 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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