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实物资产
围观数:180标的名称 |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实物资产 | ||
项目编号 | SWZC250188 | 挂牌价格 | 101.293132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12 |
项目状态 | 交易完成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03-25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250188 |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实物资产 | 101.293132万元 | 101.293132万元 | 2025-03-12至2025-03-25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实物资产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挂牌价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原材料 | 3.453032 | 3.453032 | 1 | ||||||||
2 | 机器设备 | 77.7324 | 77.7324 | 20 | ||||||||
3 | 车辆 | 19.92 | 19.92 | 5 | ||||||||
4 | 电子设备1 | 0.0887 | 0.0887 | 0.05 | ||||||||
5 | 电子设备2 | 0.099 | 0.099 | 0.05 | ||||||||
合计 | - | 101.293132 | 101.293132 | 26.1 | ||||||||
挂牌方式 |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A.是 ☑B.否 | |||||||||||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1、原材料主要为LED灯带、螺丝、轴承等备品备件,除部分橡胶制品及电器配件因存放时间过长,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外,其他配件可以正常使用。 2、机器设备主要为移动拖车、移动式振动筛、移动可升降皮带机、漏斗、移动式滚筒筛、柴油发电机组、配电箱、移动简易房等,由于闲置时间较长,设备状况一般,存在锈蚀变形情况。 3、车辆主要为别克商务车及现代公用轿车等,共计6辆,车辆行驶证权属明确,目前均可正常使用。 4、电子设备1为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电动车等,由于闲置时间较长,部分已损坏。 5、电子设备2为洗衣机、监控设备等,由于闲置时间较长,部分已损坏。 报名请复制链接: 电子设备1:电子设备1--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实物资产 电子设备2:电子设备2--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实物资产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年2月12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联评报字【2024】第3207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01.293132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奎山街道工业邻里中心1号楼315房间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4年7月23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0.05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 分钟 | |||||||||||
转让底价 | 101.293132万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26.1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价格不含增值税,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增值税税费,及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2、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其他事项详见中联评报字【2024】第3207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7日内办理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受让资产后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自行运输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 |||||||||||
看货联系人 | 吕晓伟 | 看货联系电话 | 13863318110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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