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电子屏资产
围观数:|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电子屏资产 | ||
| 项目编号 | SWZC260188 | 挂牌价格 | 0.33万元 |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3-09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03-13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
项目简介
标的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电子屏资产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日照市 | |||||||||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标的详细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 价格(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资产描述(如有;官网对外披露) | ||||
1 | 桑塔纳牌小型轿车(鲁LZ0109) | 0.28 | 0.28 | 0.08 | 1、标的1为桑塔纳牌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鲁LZ0109,车辆识别代号LSVTN13388N685547,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注册日期2009-01-09,车辆户外停放,手动挡,车身有脱漆锈蚀剐蹭现象,车辆购置使用年限长,行驶里程多,车辆技术状况淘汰落后,零部件老旧,车况差,无法正常启动行驶。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2 | 电子屏 | 0.05 | 0.05 | 0.015 | 1、标的2为电子屏一宗,电示屏已完全拆解为多块,现室内堆放。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 信息 | 评估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3月1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德恒日咨[2026]字第020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0.33 |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转让方信息 | 名 称 | 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他 | |||||||||
注册资本(万元) | 3500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营业范围 | 天然气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煤炭销售;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燃料油(闪点<60℃);燃气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建材、矿产品、钢材、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监管信息 | 国资监管类型 | □中央监管 □省级监管 ☑地市监管 □区县监管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财政部监管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100MA3C730J5Q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类型 |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国资委 □地方金融办(局) □集团(控股)公司 ☑其他 |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日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一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号(如有) | ||||||||||
批准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万元) | 0.05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5 个周期。 □B.到期撤牌。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披露信息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095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支付 □B.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价格已含增值税,成交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标的1-桑塔纳牌小型轿车(鲁LZ0109)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 4、其他事项详见鲁德恒日咨[2026]字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报名标的1-桑塔纳牌小型轿车(鲁LZ0109),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成交后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未实际到现场考察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不得对转让方基础设施造成损坏,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看货联系人 | 崔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8263330808 | |||||||
联系信息 | 报名网址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6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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