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
围观数:| 标的名称 | 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 | ||
| 项目编号 | SWZC260545 | 挂牌价格 | 1.65万元 |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17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06-24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
项目简介
SWZC260545 2026-06-17至2026-06-24 | ||||
标的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 |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日照市 | |||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转让底价(万元) | 1.65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资产概述(如有;官网不对外披露) | - | |||
资产描述(如有;官网对外披露) | 该批车辆共计5辆,打包报废处置 | |||
评估 信息 | 评估机构 | 金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6月12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6月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金丰咨报字(2026)第225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65 | |||
账面原值(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
转让方信息 | 名 称 | 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他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会议纪要 | |||
营业范围 |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小型汽车C1、小型汽车C2)、汽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监管信息 | 国资监管类型 | □中央监管 □省级监管 ☑地市监管 □区县监管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财政部监管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省级国资委监管□省级财政部门监管□省级其他部门监管☑地市级国资委监管□地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区县级国资委监管□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日照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100MAK4K1RJ6N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类型 |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国资委 □地方金融办(局) ☑集团(控股)公司 □其他 | ||
批准单位 | 日照创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党委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2026年第7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如有) | [2026]7号 | |||
批准日期 | 2026年5月22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万元) | 0.05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B.到期撤牌。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披 露 信 息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45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支付 □B.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如成交后应依法依规办理车辆报废并出具车辆报废证明手续,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报废处置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3、其他事项详见鲁金丰咨报字(2026)第225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相关要求规定,具有车辆的报废资质,项目成交后依法依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并为转让方出具车辆报废证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报废处置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后7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完成车辆处置相关事项,过程中涉及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 报名网址:http://www.sdcqjy.com/proj/tc/40e7ffcb32834937ab61cad6fdeded0c | ||||
看货联系人 | 李欣然 | 看货联系电话 | 18063379311 | |
标的图片
- 没有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