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海曲东路房产两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2 00:00:00   浏览次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4171

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海曲东路房产两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2.00

万元/年

4.00万元/两年

2024712

2024718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照北京198

机构类型

事业法人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海曲东路房产两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海曲东路187号

标的简介

该项目座落于山东省日照市海曲东路房产沿街综合办公楼,出租面积98.00平方米。该房产具体内容以实物为准

重大事项

披露

该项目交易完成后,受让方须交纳租房履约保证金0.20万元,受让方在租房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海曲东路房产两年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不低于4.00万元/两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522

评估结果

2.00万元/年

备案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00万元/两年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整体租赁;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使用用途须经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3、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在使用期间增设建筑、装修等方案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等)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5、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所租赁房屋及周边消防安全;

6、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保证金

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718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帐号:810200101421020152)。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报价

 

动态

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90

转让底价

4.00万元/两年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房女士

联系电话

0633-789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