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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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废资产
项目编号 LSWZC24349 挂牌价格 7.48万元
标的类别 实物资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0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4-12-26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4349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废资产

7.48万元

7.48万元

2024年 12月20 日 至2024年12 月 26 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住   址

日照市东港区秦皇岛路57号

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废资产

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

 

名  称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废资产

7.48

2.00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3、该标的意向方须查看标的后并取得《标的查看证明》后方可报名,意向方须与《标的查看证明》上的名称一致;联系电话:13506331088 张主任           。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元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1月19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元德评估字(2024)Z-021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

7.48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整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2日完成资产变更手续;

7、出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

易有限公司

账号:6039014855100880003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

照分行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2个周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 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 分钟

转让底价

   7.48   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633-7892182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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