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莒人广场一楼南侧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莒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莒人广场一楼南侧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2302H | 挂牌价格 | 43.35 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资产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2-19 10:11:46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1-13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2302H | 莒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莒人广场一楼南侧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14.45 万元/年 | 43.35 万元/三年 | 2022年12月19日 至2022年1月13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莒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
住 址 | 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358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法人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莒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莒人广场一楼南侧房产 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日照市莒县沭河南路西莒人广场一楼南侧 | |||||||
标的明细 | 名称 | 面积 (㎡) | 评估价值 (万元/年) | 挂牌价格 (万元/三年) | ||||
莒人广场一楼南侧房产 | 1100 | 14.45 | 43.35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座落于日照市莒县沭河南路西莒人广场一楼南侧,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具体详见《评估咨询报告》,联系人:张主任13963306393。 | |||||||
重大事项 披露 |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该项目须交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暨合同中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抵扣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莒县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莒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莒人广场一楼南侧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不低于43.35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大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17日 | |||||||
评估结果 | 14.45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莒县财政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3.35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租赁,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 2、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用于开设KTV、酒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对外转租,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3、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在使用期间增设建筑、装修等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等)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5、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所租赁房屋及周边消防安全; 6、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莒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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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办理汇款项目保证金的附银行回单; 3、意向方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月13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2321 0154 7000 039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43.35万元/三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范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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