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212 | 挂牌价格 | 98.3175 万元/五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06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9-12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212 |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18.75 万元/年 | 98.3175 万元/五年 | 2023年9 月 6日 至2023年9 月 12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住 址 | 莒县振兴东路 | ||||
机构类型 | 事业法人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206国道东侧,城阳镇庄家围子村西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座落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206国道东侧,城阳镇庄家围子村西1幢房地产,总层数为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426.68。该标的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事项 披露 |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交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租房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房产五年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不低于98.3175万元/五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8日 | ||||
评估结果 | 18.75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市财政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98.3175万元/五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单独租赁,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 2、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对外转租,只得用于办公场所,不得用于开设KTV、酒吧、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场所,不能用于经营酒店,不得用于生产制造等工厂,不得用于的用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用途,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标准,使用用途须经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3、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在使用期间增设建筑、装修等方案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等)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5、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所租赁房屋及周边消防安全; 6、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9 月12 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2321 0154 7000 039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98.3175万元/五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房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
标的图片
- 尚未添加图集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