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交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所属学苑路南、学海路西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交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所属学苑路南、学海路西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24271 | 挂牌价格 | 89.1552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09 00:00:00 |
项目状态 | 交易完成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10-21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4271 | 日照市公交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所属学苑路南、学海路西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 | 29.7184万元/年 | 89.1552万元/三年 |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公交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 ||||||
住 址 | 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23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交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所属学苑路南、学海路西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日照市学苑路南、学海路西 | |||||||
标的明细 | 标的编号 | 房号 | 面积(㎡) | 评估价格 (万元/年) | 挂牌价格 (万元/三年) | |||
1 | 东沿街A1 | 77 | 9.9492 | 29.8476 | ||||
2 | 东沿街A2 | 55 | 7.1066 | 21.3198 | ||||
3 | 东沿街D1 | 28 | 3.6179 | 10.8537 | ||||
4 | 东沿街D2 | 70 | 9.0447 | 27.1341 | ||||
合计 | 230 | 29.7184 | 89.1552 | |||||
标的 简介 | 该项目标的位于日照市学苑路南、学海路西001幢01单元东沿街,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为1层。道路通达状况较优,基础设施状况较好,商业环境较佳。 项目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出租,项目承租期限为三年,首年租赁总价不低于29.7184万元,三年租赁总价不低于89.1552万元,成交后支付首年租金。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每标的5000元),履约保证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
批准 内容 | 同意日照市公交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所属学苑路南、学海路西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项目以不低于89.1552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29.7184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9.1552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终止,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会所等娱乐场所;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不得从事餐饮;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4、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等;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前按蓝产权要求提交材料,详情请见 附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2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0月21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账号:60390148551008800007)。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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