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菏泽路沿街房产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菏泽路沿街房产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LSWZC26275 | 挂牌价格 | 24.544514万元/六年 |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10 11:36:53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10-15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
项目简介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6275 | 日照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菏泽路沿街房产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24.544514万元/六年 | 2026年10月10日 至2026年10月15日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
住 址 | 济宁路369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所属菏泽路沿街房产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海曲东路、菏泽路西003幢 | |||||||||
标 的 明 细 | 名 称 | 建筑面积 (㎡) | 成交后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格 (万元/年) | ||||||
沿街房产 | 130.05 | 1.00 | 4.03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承租期限为六年,每两年一个档期,头两年租金不上浮,每档期要在上个档期租金基础上上浮1.5%,六年租赁价格为24.544514万元。 2、该项目近六年内曾租赁使用过市国动办(人防办)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转让:(1)截至2026年9月23日欠交人防工程租金超过一年的;(2)截至2026年9月23日,未完全履行关于人防工程租赁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确定事项的;(3)以本条限制条件的自然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不得参加本次交易。 | |||||||||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对日照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菏泽路通讯楼沿街及人防大厦负二层机房所属资产对外有偿使用请示的批复 日财资﹝2023﹞46号 | |||||||||
批准日期 | 2023年9月15日 | |||||||||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山东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8月18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大宇房评字[2026]284号 | |||||||||
标的评估值 | 4.03万元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4.544514万元/六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原则上不能二次整体转租,承租方租赁后须直接参与市场的管理、经营,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市国动办并经市国动办同意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承租方的经营范围不得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诚信经营。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维护该房产,必须保证房产的安全、完整;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出租以此次转让前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方参加使用权竞拍前已详细了解房产此次交接前实际状况,已对接出租方充分阅读和理解《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含义;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消防、国防动员等)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的主体建筑结构,如存在破坏或影响主体安全、与所报装修方案不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停工整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租赁物正常使用,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后,将房产交还给出租方。房产应保持完好的状态,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若承租方拒不修复、赔偿,则视为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使用银行保函的资金进行维修、赔偿,出租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承租方不得留下动产物品、垃圾或者存在影响房产正常使用的其他因素。对未经出租方同意留下的物品,承租方应出具放弃此物品的书面声明,否则视为承租方的废弃物并放弃其物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策原因或上级要求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双方不负赔偿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承租方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损坏,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损失;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使用权转让的结果如何,与使用权转让有关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房产运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费用、主体渗漏维修、装饰装修维修、水电设备设施和其他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更换费用等,以及包括管理人员的一切费用含薪酬、安全、保险、社会保障费等;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建筑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需要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和隔离减震等技术时,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该房产及其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税金;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声明,自愿接受《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束,并履行本次招租相关文件提出的职能、责任和义务;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及附件等,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日照分行 帐号:30208688000101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6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27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0.05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 ||||||||||
转让底价:4.03 万元/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1号B座8楼 | ||||||||
联系人 | 房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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