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于:1970-01-01 阅读:1580次 交易条件是转让方要求受让方在受让产权时需要履行的义务。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应当明确为达成交易需要受让方接受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2)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5)意向受让方递交交易保证金的要求;
(6)受让方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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