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24442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所属荒地1.95亩10年期经营权 | 1.95万元 | 1.95万元 | 2024年10月18日至 2024年10月28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所属荒地1.95亩10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高曰友土地 | |||||
南至:刘善彩屋后水沟 | |||||||
西至:菜园小路 | |||||||
北至:文化路 | |||||||
坐 落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该村南崖沙场废弃荒地,拟转出面积约为1.95亩,拟转出期限为10年。已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洪凝街道办事处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洪凝街道办事处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所属荒地1.95亩10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洪凝街道郑家庄子村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党员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1.95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9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中标后每三年一付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改变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乱挖土石,不得建永久性建筑; 3、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2000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或智慧柜员机转账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须于2024年10月28日17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商银行洪凝支行;账号:91101110302420500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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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洪凝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街道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周东春 | ||||||
电话 | 0633-7956031 | ||||||
地址 | 洪凝街道办事处门口南侧 | ||||||
村居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少凯 | |||||
电话 | 13376333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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