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拓风景园林设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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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42.84万元
项目编号: ZBZR210057 保证金: 12.85万元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标的性质:股权
转让方: 日照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 2021-12-30至 2022-01-27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北京爱拓风景园林设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会员单位 日照山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爱拓风景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水园2号楼6层606 所在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成立时间 2019-12-20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水污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9人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42.8349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日照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511020000
2瀚森园林有限公司4998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07-1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5.74 11.67 84.0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29 21.82 21.82
审计机构 日照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5.45 11.61 83.8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29 21.6 21.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日照正和环宇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日照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9-22
评估基准日 2021-07-15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2.25 95.66
负债总计 4.61 11.67
净资产 57.64 83.9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2.8349
律师事务所 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附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日照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宗文 注册资本 8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日照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日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日照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持有的北京爱拓风景园林设计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2.8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按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2.85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丁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766208695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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