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100%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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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3681.45 万元
项目编号: LMYZC23098 保证金: 300万元
是否交纳保证金: 标的性质:产权
转让方: 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 2023-04-23至 2023-07-18

转让方承诺

 

所持有的莒县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100%产权在贵公司挂牌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莒县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招贤镇东汀沟村206国道路东 所在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招贤镇东汀沟村206国道路东
法定代表人 王吉祥 成立时间 2013-02-17
注册资本 2600万元人民币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汽油、柴油零售(仅限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化工产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石油石化设备及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地磅服务;石油化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石油化工设备设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或审批经营的,无有效许可证或审批手续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3681.45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1

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3-03-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303.31 1560.66 1742.6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2.44 -9.92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东营九州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4-13
评估基准日 2023-03-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5242.11
负债总计 3303.31 1560.66
净资产 1560.66 3681.4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742.65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日照市岚山港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薛健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3681.4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在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所涉及的事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向交易中心提出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继续承接标的企业的股东权利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股权后,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期满前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最长延长5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范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3-789218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补充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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