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3 09:00:00   浏览次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4220

日照市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20.35

万元/年

61.05

万元/三年

2024823

2024829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日照市人民医院

  

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126号

机构类型

事业法人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日照市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所在地

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126号

标的简介

该项目座落于日照市人民医院,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

重大事项

披露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交纳租房履约金1.00万元,受让方在租房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日照市人民医院所属沿街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不低于61.05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717

评估结果

20.35万元/年

备案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1.05万元/三年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整体租赁,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

2、该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对外转租,不得经营寿衣花圈等丧葬用品,不得销售医院及其他部门限制经营的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医院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5、该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在门头上悬挂号牌,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执法局批准,不得侵占他人的空间,损害他人利益要承担赔偿责任;

6、该项目交易成功后,租赁期间受让方须承担门前绿化、美化责任,不得损坏原有绿化设施和硬化路面;严禁在门外摆放物品,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等不文明行为,须服从医院管理,接受医院监督;

7、该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所租赁房屋及周边消防安全;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租金价值)。

保证金

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保证金须于829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帐号:810200101421020152)。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期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报价

 

动态

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

61.05万元/三年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房女士

联系电话

0633-789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