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舟实业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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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项目编号: ZBZR210067 保证金: 1万元
是否交纳保证金: 标的性质:股权
转让方: 日照欣海置业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 2022-08-11至 2022-09-07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绿舟实业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会员单位 日照山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绿舟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386号天德海景城A栋4705室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日照市
法定代表人 孙兴龙 成立时间 2019-09-29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学、教育培训活动及其他专项许可项目);旅游项目资源开发;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技术咨询;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影视策划;花卉苗木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6.3896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北京中光时空科技有限公司5151000000
2日照欣海置业有限公司4949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11-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2631 19.298 -13.034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3.3093 3.3093
审计机构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2-0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2641 19.298 -13.033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0006 0.000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日照市东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7-25
评估基准日 2021-11-30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6.26 6.26
负债总计 19.3 19.3
净资产 -13.04 -13.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3896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附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日照欣海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山东路1000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41层
法定代表人 韦菏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日照市 东港区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日照市东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丁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633-789265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补充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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