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检疫处理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围观数:转让底价: 6,504.75万元 | |
项目编号: YQCQ220042 | 保证金: 1,500万元 |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 标的性质:股权 |
转让方: 日照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挂牌起止日期: 2022-12-15至 2023-01-11 |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日照检疫处理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会员单位 山东鲁城商贸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日照检疫处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临沂南路560号综合保税区办公楼211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日照市 | |||||||||||||
法定代表人 | 赵为民 | 成立时间 | 2008-04-03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检疫处理及技术服务、研发、咨询;检疫处理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冷设备、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工业设备的清理、维护、消毒;土壤、水质、空气检测服务;家政服务;销售农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农产品(不含食品)、饲料加工、销售;管道清洗、油烟机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97人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6,504.7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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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100.9 | 409.11 | 1,691.7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065.8 | 2,713.57 | 2,372.87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2-11-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535.81 | 130.45 | 3,415.3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799.34 | 2,145.42 | 1,885.7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2-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828.98 | 6,504.7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504.75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事项详见中联评报字[2022]第287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兴华审字(2022)审字第030536号《审计报告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日照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日照市连云港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苏征 | 注册资本 | ||
企业类型 | 其它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青岛海关关于同意日照海关事业单位转让所持企业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504.7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日照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关于日照检疫处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作方案》的要求(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6、意向受让方认可标的企业的现状,同意受让本次挂牌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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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以货币现金方式出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